《海峡时报》7月3日新闻编译:新加坡人力部、全国职工总会和全国雇主联合会昨天在一份咨询报告中阐述了关于员工接种疫苗的指导方针,即雇主不应强制员工必须接种新冠疫苗或惩罚那些拒绝接种疫苗的人。
但是,对于必须在新冠感染风险较高的环境中工作的新雇用员工,雇主可在招聘时强制要求员工接种疫苗。这些工作包括住在客工宿舍的工人、经常与新冠病例接触的人员、机组人员以及建筑、船舶和加工部门的员工。公告称,评估是否是高风险环境的一种有用方法是,该员工是否需要接受定期检测,或者是否与已知的新冠病例保持定期联系。但雇主不能解雇拒绝接种疫苗的员工,他们可以将这些员工安排到其他工作岗位或为他们制定差异化的休假政策。
公告称,虽然雇主不应强制员工接种新冠疫苗,但他们应大力鼓励和推动具备条件的员工接种疫苗。雇主也可以出于业务连续性规划等业务目的询问员工的疫苗接种情况,但不应惩罚拒绝接种疫苗的员工,更不应该以拒绝接种疫苗为由解雇或威胁解雇员工。
新加坡的目标是在8月9日国庆节之前让三分之二的人口完成接种疫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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